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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时间:2024-10-16  来源:淮安市民政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公告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

 

附件:附件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xlsx 

        附件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xlsx    

         附件3:基金会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xlsx

 

淮安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