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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08  来源:淮安市民政局 作者:    字号:[ ]

经调查,淮安市工程咨询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5年至2025年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淮安市工程咨询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机关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106号  

邮政编码: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766597

特此公告。


淮安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