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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六保”任务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时间:2020-11-13  来源:淮安民政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0日对市民政局落实“六保”任务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0年8月7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做好“六稳”工作的着力点,以强化“保基本民生”切实筑牢社会稳定发展的兜底保障“安全网”,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委专项巡察期间,市民政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不推诿责任。在收到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反馈问题逐条分析,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整改纪律性,增强整改主动性,提高整改实效性。

(二)加强研究分析,制定务实举措。市民政局党组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对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研究细化了17条整改措施,2020年8月28日制定印发了《中共淮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市民政局落实“六保”任务有关问题整改方案》(淮民党组〔2020〕43号),对所有问题和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切实做到靶向施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市民政局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对突出问题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与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会商,赴县区实地调研,跟踪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分析,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做到原因找不准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紧扣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规范整改到位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市民政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重点问题提出17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落实“六保”任务谋划部署不够深入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月26日,局党组印发文件,成立淮安市民政局落实“六保”任务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委落实“六保”任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相关分管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救助、事务、养老、儿童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防汛救灾、脱贫攻坚重要指示以及近期考察调研中对民生和“六保”等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等精神纳入党组和党组(扩大)会学习内容,党组成员第一时间学习,对标落实。以党组中心组为载体,加强对落实“六保”任务、抓好民生工作的研讨,7月份中心组以“全面建成小康、补齐民生短板”为主题召开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扎实做好突出民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党组成员分别围绕分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增强抓好“六保”任务、民生保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8月份中心组(扩大)会议安排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专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民生事业发展。

同时,建立落实“六保”任务督办机制,重点围绕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等,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相关工作,按月向市牵头部门报送“保基本民生”工作进展,按月向省民政厅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生活困难的长江流域退捕禁捕渔民兜底保障进展情况,并按季度将相关情况向市民政局党组作专题汇报。10月22日,市民政局党组专门听取了民政系统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进展,并要求相关责任处室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2.关于民政督查检查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以做好防汛救灾、长江禁捕退捕、常态化疫情防控、省高质量考核等工作作为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各县区民政部门落实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的督查指导。9月1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赴洪泽区参加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座谈和实地督查,指导做好困难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9月3日、4日,市民政局分别在涟水县、盱眙县召开社会救助条线片区座谈会,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围绕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分析当前工作形势,提出务实举措。9月15日—18日,组织人员赴各县区开展脱贫攻坚问题督查检查工作,会同扶贫、卫健、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随机选取保障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实情,掌握进展,督促各县区将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全面规范落实到位。9月22日,市民政局召集相关县区专门召开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座谈会,对保障上岸困难渔民基本生活再督促、再部署、再推进。10月12日,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对做好四季度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紧盯重点县区业务规范管理情况,持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10月13日、14日,市民政局派专员赴淮安区山阳街道,对当地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结合全市低保工作“举一反三找问题,严督实查抓规范”统一部署,10月17日,组织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并抽调部分县区民政局业务科长成立督查小组,在淮安区随机抽取了一镇一街(平桥镇、河下街道),通过查阅台账、走访入户等方式开展了实地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10月23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赴淮安区向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长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淮安区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将于11月份组织各业务处室分组赴各县区开展专项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区将中央、省、市关于保基本民生各项政策要求落细落实。

3.关于残疾人基本保障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残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息数据运用机制的通知》(淮民〔2020〕61号),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当地残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核对信息,准确掌握新增残疾人有关情况。二是指导各县区主动提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申请,解决了部分群众因未及时提出申请导致未能及时享受补贴的问题。按月将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殡葬、收入等数据进行比对,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确保不“错补”“漏补”。三是提请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工作任务的通知》(淮政办传〔2020〕42号),明确要求将听力言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护理补贴范围。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严格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目前各县区已全部执行到位。四是优化办事流程,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县区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流程,通过社区走访及电话联系方式调查核实残疾人情况,积极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材料电话预审服务,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残疾证即可办理,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今年前三季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8亿元、惠及4.38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34.2万元、惠及3.83万人。

4.关于困境儿童保障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物价补贴数据统计核查。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困境儿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加强对县区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减少各环节误差,确保数据准确。二是严格落实基本生活费保障政策。今年7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和父母监护无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由每人每月2410元、1620元、1300元、972元和8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27元、1708元、1367元、1025元和854元。组织县区对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年度提标和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市局对县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基本生活费提标和发放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困境儿童走访摸排。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精准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66号),编印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手册,加强政策宣传,督导县区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开展巡访排查,加强动态管理,帮助指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申办困境儿童保障手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确保基本民生保障到位。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有2374名困境儿童享受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养育费2446.36万元。

5.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沟通会商,协调推进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得到了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一是办理户口登记。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通过采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DNA血样信息,开展比对,办理集体户籍登记和身份证,全市共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251人,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于9月份全面完成,落户率达100%。二是纳入特困供养。各县区结合实际,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有效解决长期滞留人员的衣食住医等问题。三是妥善集中安置。投资1.6亿元,建成市新安医院新病房楼,确定为全市定点集中安置机构,将相关县区长期滞留人员集中托养,统一管理。

6.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丰富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多元化内容。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接受上门服务老年人数达14.6万,占全市老年人比例13.03%,服务要求按照省高质量绩效考核要求,达到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人每年服务内容3样以上。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陈之常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制定《淮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内容。通过试点专项资金和市福彩公益金拨付1100万元支持全市开展上门服务工作。二是加强数据核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人群进行筛查摸底、定期探访关爱,实现特殊困难人群探访全覆盖。指导县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禾康、九如城、安康通、银杏树、新华网、乐亿等专业为老服务企业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指定助餐、助洁、代购代送、健康医疗等服务包。建立上门服务数据月度上报机制,依托“淮安虚拟养老院”进行信息录入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县区工作进展。三是加强考核促进。结合省高质量绩效考核和全国试点要求,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市对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内容,明确提出县区服务人群、服务频次、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促进县区高质量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

(2)创新居家上门服务供给方式。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0〕13号),明确“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工作任务。配套出台《淮安市关于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淮安市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经县区筛选,全市已公示9家养老机构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并签约建设300张床位;为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各县区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招标工作,开展改造建设,将在年底前改造完成,在适老化改造同时推广安装人体感应探测、燃气泄漏报警、一键呼叫等智能化应急保障设备,实现对独居、失能等老年人的24小时监测服务;将老年人能力评估与上门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等同步推进,年内实现35%以上的80周岁老年人完成能力评估。

(3)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质态。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0〕13号),制定具体措施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质态。一是推动社区居家医养融合。全面整合基层医疗资源,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医疗护理和上门巡诊等医疗签约服务,并建立家庭医生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中心签约合作机制,155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卫生服务率100%。二是引入品牌社会力量运营。引入并培育九如城、禾康、银杏树、新华网、安康通、乐亿等10多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建设长东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古清口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枫林晚三塘社区养老综合体等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并运营,不断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能力,年内实现50%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三是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今年获批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3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个,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的通知》,制定实施养老护理人才三年培训计划,将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养老机构负责人等纳入政府免费培训范围,2020年分级分类培训养老护理员2300人,清江浦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均完成今年培训任务。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围绕养老护理人员日常工作、照顾护理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比赛,真正起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示范效应。

(4)推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要求和省市工作序时安排,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加强跟踪督办,通过“三步走”的工作方式,指导县区在7月底、8月底分别按时完成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同时,落实周汇报机制,及时研究会办重难点问题、稳妥推进。截至8月31日,全市207家需解决消防审验问题的养老机构,通过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民政四部门签字确认解决问题175家(公办83家、民办92家),关停32家(公办3家、民办29家),比省定时间提前1个月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整体推进。指导各县区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和序时安排,对房屋质量、消防安全达标的养老机构通过会议议定、部门签字方式予以确认;对存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的机构指导督促整改;对纳入关停或搬迁计划的,依法妥善处理,全面理顺工作思路。二是强化联合督导。根据周汇报机制反馈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实地查看结果,对机构风险隐患较大、整改验收进展缓慢、部门履职推进不力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印发重要工作交办单督促落实。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性状审查确认,对接住建部门优化消防设计图审流程、对接消防部门明确消防验收方式,结合已取得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的成功案例,总结形成模式样板,全面加速工作进度。三是强化长效管控。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常态化监管;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对接新设立的养老机构法人,告知举办条件及相关流程实现源头管控;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依法做好公示公开实现社会监督;依托实训基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平台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实现技防人防相统一,全面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三、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在此次市委开展的落实“六保”任务专项巡察推动下,让各级民政部门在抓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站位更高、方向更清、路子更明、措施更有力,尤其是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长期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安置方面啃下了一些多年来难啃的“硬骨头”,对培养锻炼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民政干部队伍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通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方面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需要补齐,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巡察整改意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兜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强化“六保”任务落实,是党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做出的重要举措。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冲刺的收官阶段,市民政局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将基本民生保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重点在组织领导、教育培训、责任落实、督查检查方面狠抓“保基本民生”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全面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履行好底线民生保障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民政领域保基本民生各项工作全面规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后续整改,不断筑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市民政局党组将根据市委专项巡察意见和具体工作安排,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17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再提升”,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再加压”,对需要长期开展的任务“再督促”。整合市民政局全局力量成立督查组,紧紧围绕民政领域保基本民生工作要求,明确督查重点,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11月份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组赴各县区开展专项调研,通过查阅台账、走村入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各县区“六保”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大体检”,做好基层典型工作经验总结推广,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重点、难点问题向各县区政府交办,督促各地将中央、省、市政策要求规范落实到位,切实兜牢、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从谋全局、打基础、利长远的角度出发,以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及时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落实“六保”任务中探索的有益实践固化为制度安排,切实巩固提升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民政保障资源、提高兜底救助水平、增强基本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人员覆盖更加广泛、申请办理更加便捷、审核审批更加规范、救助内容更加丰富、社会群众更加满意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福祉,为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改善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605436;电子邮箱:mzj837616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