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新安医院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民房、大棚拆除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拆除;
(2)报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说明:
本次询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将对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报价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二、询价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公告在淮安市民政局官网发布,询价文件由报价供应商到采购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
2、报名须知:
(1)购买询价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询价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报价供应商一旦交纳询价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人:乔林 电话:13151885223/0517-83930178
(4)时间:2021年2月 22 日-2021年2月 24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通知询价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详见“二、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预算为:无
淮安市新安医院民房、大棚拆除,约500平方米。
四、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5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3、报价文件接收人:刘何伟 联系电话:13815452228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②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③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⑤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⑥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七、报价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八、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服务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 且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报价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装订方式必须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九、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保证金壹万元,拆除完成验收合格并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新安医院后,甲方一次性将安全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拆除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施工完毕。
4、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服务,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供应商慎重考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查,以确定其合格资格)。
十、本次项目的代理费按包干价壹仟伍佰元整标准计取。代理费、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淮安市新安医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新城西门后街31号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17-80323847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 系 人:王 洁
联系电话:18936554631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