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72/2018-00059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文 号 | 淮民〔2018〕125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
文 号 | 淮民〔2018〕125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落实“两个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7号)要求,现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 | ||||
时效说明 |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序号 | 重点领域 | 主要任务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间 |
1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决策信息公开 |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2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 社会组织管理处 老龄工作处 区划地名处 | 2018年底前 |
3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 | 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省级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规模、省级下达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 规划财务处 | 2018年底前 |
4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社会救助处 救灾处 老龄工作处 | 2018年底前 |
5 |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信息公开 |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救灾处 捐助中心 | 2018年底前 |
6 |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信息公开 | 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 规划财务处 老龄工作处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 2018年底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间 |
1 | 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基础上,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得擅自新设权力事项,不得在已公开的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2 | 对本地本部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3 | 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 | 办公室 | 2018年6月底前上报一次, 2018年底前 上报一次 |
4 | 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5 | 公文办理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随文报批,凡主动公开的公文,需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局办公室审查。11月对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办公室,局办公室定期组织抽查。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6 | 会议办理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2018年3月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和企业家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政策起草部门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 | 办公室 | 2018年3月底前 |
7 | 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8 | 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规范化。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9 | 建设智慧便捷的政府网站,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10 |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实时动态更新维护。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下移,做到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可在乡镇(街道)受理反馈,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 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处 | 2018年底前 |
11 | 做大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落实责任主体,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要切实做好内容发布、强化引导回应、加强审核管理。对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的政务发布新媒体进行清理规范。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12 |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听证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13 | 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强化民政与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 办公室 | 2018年底前 |
14 |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研究提出具有民政特色的政务公开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抓好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领导分工,并在网站对外公布。 | 办公室 | 2018年6月底前 |
15 | 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 | 人教处 | 2018年底前 |
16 |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 人教处 | 2018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