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72/2017-00002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17-02-1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17-02-1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现编制公布2016年度淮安市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淮安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17-83605436 | ||||
时效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现编制公布2016年度淮安市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淮安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17-836054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领导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民政部门的工作特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惠民生的各项政策全部对外公开,做到惠民政策让群众知晓,使民政工作在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2016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民政工作涉及的惠民政策、办事流程等,主动在门户网站等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形式等。相关信息对外发布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保证了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一致性。对惠民生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等政策全部上网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根据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多为老弱病残、文化程度不高、行动不便等特点,我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了接待咨询大厅,将民政工作各项业务政策编印成办事指南,方便来访群众查阅、咨询。同时依托接待咨询大厅建立了社会救助政策信息查询平台,内容涵盖困难家庭教育、住房救助等内容,方便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开通了民政热线“83612349”,为群众提供电话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了“1+3”的民政网站群,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两次调整,对网站的栏目、内容进行了科学设置。民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机构人员信息、办事问题解答等均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布,定期更新,方便群众了解知晓民政工作的最新政策和动向。建设了淮安阳光慈善网,将求助和慈善捐助信息在网上公开,使慈善基金的使用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建设了淮安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的成立申请等均在网上和政务中心完成。建设了淮安地名网,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等信息均对外公开,便于查询。我局主动适应新媒体和自媒体的发展,开通了淮安民政政务微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关切,2016年我局共发布20余条政务微博,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需求。
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0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其它类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累计接到信息公开申请3条,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全部按时办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继续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费用。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阳光民政”建设,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格式,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加快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发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