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72/2023-0027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民政局 | ||
文 号 | 淮民函〔2023〕47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17 | ||
文 号 | 淮民函〔2023〕47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17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困难群众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县区民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夏季高温炎热,雷暴雨、强对流天气频发,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困难群众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温防汛准备。各级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推送高温、强降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安全提示,根据灾情指导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取有效的排险措施。要指导督促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处在城乡低洼地区、靠山临河(湖)地区的,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注意检查加固保障对象住所建筑顶部或外部设置(悬挂)的太阳能等设施,严防坠落、脱落事故发生。
二、常态化开展巡访关爱。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常态化巡访工作,对于散居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等重点人员、特困人员,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中纳入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对象,要依托镇(街道)、村(居),用好结对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巡访到位,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常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服务对象因高温身体不适的,要引导或帮助就医,加密巡访频次。
三、畅通社会救助帮扶渠道。取消临时救助的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求助有门、受理及时。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于服务对象家中没有防暑降温设备且无力购买的,可以配送“清凉包”,通过慈善帮扶、结对关爱等方式帮助添置。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风险防控、问题化解事宜,严防突破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淮安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