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72/2023-00410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文 号 | 淮民〔2023〕1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 ||
文 号 | 淮民〔2023〕1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淮安市社会福利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苏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补齐民生短板,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开展24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任务说明: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按照均价3000元/户标准免费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完成有意愿的重点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基础上,可将改造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家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引导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不断扩大适老化改造受益面。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经完成无障碍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和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原则上不再重复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淮阴区各420户,淮安区、涟水县、盱眙县各360户,洪泽区、金湖县各180户,开发区70户,工业园区30户,生态文旅区20户。
序时安排:3月底前完成摸排调研,确定改造对象名单;6月底前,完成前期评估和改造施工单位招标工作;8月底前,完成改造施工任务的70%;10月底前全面完成适老化改造验收、第三方专业评价及改造家庭满意度调查工作,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
工作要求: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安全监护智能、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坚持以区域特点、家庭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及实际需求为基础,精准适配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有效提升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各县区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因地制宜丰富改造项目和自选项目。杜绝以简单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或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代替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广安装智能化安防设备,完善服务链条,畅通与老人亲属、基层社区干部、上门服务组织的信息共享,为老年人居家突发急难情况提供技术支持。
适老化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摸排申报、受理申请、评估定项、监督确项、施工改造、完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归档等步骤规范开展。改造施工前,要委托专业主体进行入户评估,确保改造项目满足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居家需求,符合现场改造条件,评估制定的改造项目需经县区民政部门监督审核、把关确认;改造完工后,要组织专业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改造服务商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确定具备相关资质和从业经验的评估、改造、验收机构,改造和验收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具有关联关系,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改造服务商要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协议,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常态化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回头看”,主动征询既往改造家庭的意见建议,提升后续服务。
(二)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90张
任务说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遵循依申请设置原则,优先保障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将专业照 护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中。对于申请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家庭,对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 /T 42195—2022)国家标准,由专业评估人员对老年人的能力状况开展评估,能力完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全丧失的老年人不宜申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按照《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DB 32/T 4182—2021),规范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在做好居家硬件、环境建设的同时,强化照护服务能力。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洪泽区、金湖县各10张,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各15张。
序时安排:各县区及时向老年人家庭宣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政策,3月底前完成摸排、受理、筛选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9月底前完成第三方专业评价和服务家庭满意度调查,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
工作要求:各地要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承接服务的主体须为依法登记、具备养老服务资质,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且管理规范、征信良好的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机构承接服务的,评定等级应不低于二级。从事服务的养老护理员应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持有有效健康证。对符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照
护床位及相应服务费用给予补贴,补贴发放给承接服务的机构(组织)。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
加强对江苏省地方标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DB 32/T 4182—2021)的宣贯。服务机构(组织)应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根据老年人评估情况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和频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及服务档案。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医疗护理、心理支持、智能设备监测、远程应急响应、家庭照护技能指导等。原则上每日上门服务频次不少于1次,月累计时间不少于30小时。实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统一协议文本、统一服务清单、统一服务流程,并将服务监管纳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动态监管。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等有序衔接,提升居家养老保障能力。
(三)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500人次
任务说明:采取线上授课、线下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免费培训,向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普及照料护理失能老年人的知识和技能。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45人次,淮安区、涟水县各90人次,淮阴区、盱眙县各75人次,洪泽区35人次,金湖县40人次,开发区20人次,工业园、生态文旅区各15人次。
序时安排: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全年培训方案,积极动员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与培训,4月底前确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人数、培训时长、培训内容、培训师资等;6月底前完成招标,开展培训工作;10月底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和培训台账整理。
工作要求:各县区根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要求,制定本地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周全考虑家庭照护的不同场景,贴近实际、便于理解、实用实效。
省民政厅开发线上培训平台,组织养老服务领域专家录制精品课程,讲解失能老年人照护理论知识,并结合不同场景进行实操技能示范。培训平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方便有需求的学员自主安排学习。各县区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社区发动、网络宣传、信息推送等多种形式,组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线上培训。各县区在完成省定线上培训任务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主题沙龙、案例分享、社区路演等多种方式,组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形式多样的线下培训。培训可依托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开展,形成培训品牌。
(四)改造提升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0个
任务说明:参照《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规范》(DB32/T4183-2021),整合利用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引入专业力量运营,改造提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应急支援、技能培训等服务功能。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3个、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开发区各1个。
序时安排: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谋划选址和提升改造方案设计,3月底前完成选址工作;6月底前完成改造施工招标,正式施工。9月底前基本完成街道标准化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施工和验收工作,开展运营招标。10月底前完成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验收,投入运营,整理收集相关台账资料。
工作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区域老年人口数量、住宅区分布、城市交通状况、公共设施资源等因素,科学做好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选址工作,做到精准布局、因地制宜,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项目实施中,应以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和依托现有街道层面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扩建为主,面积不宜少于1000平方米。对于面积小、分布散的养老服务设施,可以在周边置换有利于开展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场所。
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要根据老年人的使用特点进行合理布局,为社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喘息服务”、助餐助浴、文体娱乐、康复保健、居家上门、养老顾问、紧急救援等综合性服务。中心内设有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的,应在属地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鼓励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与辖区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对接,发挥中心枢纽作用,构建服务支持网络。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可择优选择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两年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信用良好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配备满足服务和运营需要的人员。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运营机构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信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档案。
(五)改造提升社区助餐点30个
任务说明:社区助餐点依托城市服务资源,既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场餐饮企业设置,为城市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服务或送餐上门服务。各县区应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区域老年人口数量、助餐需求、住宅区分布、周边服务资源等,科学做好社区助餐点改造提升项目选址工作,推动建立“中央厨房+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3个,涟水县、淮安区各5个,淮阴区、盱眙县各4个,洪泽区、金湖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各2个,生态文旅区1个。
序时安排:3月底前完成布局选址;6月底前完成改造施工招标,正式施工。9月底前完成施工、验收和运营招标。10月底前社区助餐点投入运营,完成相关台账资料整理收集工作。
工作要求:各县区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助餐需求。引入优质餐饮服务市场主体挂牌提供为老助餐服务,扩大服务供给;依托社区食堂开展为老助餐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拓展为老助餐功能,优化服务布局等。社区助餐点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挂牌,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社区助餐点的运营组织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服务规范培训,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加大政策支持,推动社区助餐点多元化供给、可持续运营。对于在社区助餐点接受助餐服务的高龄失能、经济困难等重点老年人群,给予相应补贴。
(六)改造提升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85个
任务说明:依托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整合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用房资源,因地制宜改扩建为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助浴助餐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以“政府支持、集体组织、村民互助、公益参与”原则,在村两委组织下推行志愿互助养老模式,建立村干部挂钩制度,积极吸收本村公益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年人、老党员、留守妇女等参与睦邻点日常服务。
任务分配:清江浦区3个,淮安区10个,淮阴区25个,洪泽区7个,涟水县16个,盱眙县17个,金湖县7个。
序时安排:3月底前完成布局选址;6月底前完成改造施工招标,正式施工。9月底前基本完成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施工及验收工作。10月底前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投入运营,完成相关台账资料整理收集工作。
工作要求: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要做到有服务场地、有设施设备、有服务项目、有服务人员、有运营机制,对老年人无偿或低偿提供服务。探索建立政府补助、村级集体保障、公益慈善捐赠、个人支付的多元投入机制,保障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的可持续运转。
二、资金保障
各县区可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老年人福利类)、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本级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地方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统筹安排民生实事项目。有条件的鼓励通过社会投资和慈善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民生实事项目,按规定享受相应建设、运营补贴。严格规范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使用和拨付程序,做到依法依规,专款专用。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事关全市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民生实事列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压实责任,确保民生实事按序时进度高质量推进。市局将对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根据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导。
(二)开展督查检查。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市、县(区)两级财政、民政部门要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县(区)两级应建立日常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采取按月调度、定期通报、会办督查、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项目指导,提高实事成效。市局将按10%的比例,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宣传,积极把民生实事打造为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的“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对民生实事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加强正向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1.2023年度淮安市养老服务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docx
2.淮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建议清单.docx
淮安市民政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为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