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72/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民政局 | ||
文 号 | 淮民函〔2023〕76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4 | ||
文 号 | 淮民函〔2023〕76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4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县区民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根据气象消息,受强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市气温将大幅下降,为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人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基本生活救助。各县区要结合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相关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保障金。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情况,达到预定条件的,及时按规定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不利影响。对特困供养对象提出的入住集中供养机构申请,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提供住宿照料服务,满足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
二、加强特殊群体巡访关爱。各县区要组织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孤寡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入户排查工作,上门走访,逐户落实住房、用电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对有特殊需求的对象,及时开展关爱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服务对象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要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御寒保暖情况,对存在困难的家庭,迅速采取措施给予救助,可根据困难家庭实际需求,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或集中采购发放棉衣、棉被、毛毯、取暖电器设备等物资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对入住民政服务机构内的救助供养对象,要保障防寒采暖设备正常使用。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直接予以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对存在重大困难的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四、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深化“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开展以公安部门为主、城市管理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尤其要加大对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被发现、被救助。劝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饮食、衣被等服务,做好受助人员的医疗救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极端事件
五、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各县区、各单位要突出抓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开展安全自查和设施维保,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的防冻保温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隐患。高度重视燃气使用安全,两节前组织自检或协调燃气企业、专业机构上门安检,保证设施设备安全。加强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加快推进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全面落实11月25日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暨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安全专项治理部署会的要求,坚决做到“六个不准”,全面开展“六类检查”,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监督,促进民政服务机构自觉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要以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及时登记处理群众反映的救助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淮安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