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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272/2024-00001 发布机构 淮安市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1-19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1-19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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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网上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较好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主动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相关职能处室对照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淮安市民政局网站、淮安市民政局微信等平台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51条,发布政务微信241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答284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聚焦群众关切,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诉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1件,对予以公开的2件我局均已及时答复。

(三)高效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民政领域高频、核心政务信息集中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收集、审查、处理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优化信息公开栏目,通过“政声传递”、“工作动态”、“县区动态”栏目,及时发布各级重要会议、活动、政策以及基层民政工作动态,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群众提供全面、准确、方便信息查询服务。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和“信件查询”板块,在线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及时批转相关职能处室办理,在规定时间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调整,涵盖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权力清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双随机抽查、公告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综合考评等内容。用好市局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民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全局目标考核内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常态化扫描检测,提高政务信息监管质效。对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开展复核,做好系统梳理、及时更新。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压实处室工作职责,明确公开任务分工,确保制度要求落实到位。组织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规范学习,制定读网排班计划,组织开展市直民政系统“规范运行、提升效能”专题培训,对信息工作、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辅导,进一步提高市直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 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 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 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工作人员对业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运用还不够熟练,公开内容的质量、时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强化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公开事项清单和标准并及时动态调整。二是强化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能力。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派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淮安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