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慈善社工工作的通知》(苏民慈社〔2020〕14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更好发挥慈善社工事业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社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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