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纸证明“跑断腿”,各种五花八门的证明曾让百姓不堪其扰。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江苏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内的20个证明事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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