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惠民殡葬政策更可及可感,现就明确《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实施办法》(淮政办发〔2013〕214号)(以下简称《办法》)免费范围通知如下。
一、免费范围
市区免费范围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和淮安生态文旅区。
二、免费对象与项目
免费对象与项目按照《办法》执行。
三、办理程序与结算办法
1.淮安市区户籍居民在市殡仪馆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的程序和结算按照《办法》执行。
2.淮安市区户籍居民在市内其他县区死亡、火化的,由提供火化服务的县区殡仪馆先行给予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并凭规定材料及丧事承办地的火化证明、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与市殡仪馆按本地标准结算。
3.市殡仪馆按《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市、县区两级财政结算。
四、其他说明
在《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前,先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4月10日起施行。
淮安市民政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