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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09  来源:淮安市民政局 作者:    字号:[ ]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7月1日前在市民政局、市数据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不包括在市民政局、市数据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2025年度的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参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如实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

双重管理的年检对象,应于3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初审通过后,年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在系统中报送年检全部材料。

脱钩或直接登记的年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在系统中报送年检全部材料,同步推送给年检对象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综合)党委或者属地党组织,相关部门应于7月31日前反馈意见。

三、填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只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教育和卫生类的,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三)基金会: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提交《审计报告》(依照《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要求)、《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依照《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要求)。

四、操作流程

(一)网上填报。年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系统,如实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双重管理的年检对象在系统中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年检对象应当及时补充上报有关材料。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四)作出并公告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且影响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1、手机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电脑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党建工作情况、组织结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须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

(三)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滥设分支机构(特别是地域性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综合)党委或者属地党组织通过年检系统了解掌握所属社会组织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反馈。

六、业务咨询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参检社会组织如有任何年检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省系统工程师联系咨询。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电话:0517-83766597,市属社会组织交流一群QQ:140870826、交流二群QQ:529573512、交流三群QQ:797223039。系统工程师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淮安市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