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5年度检查通知,现公告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第一批)。
附件:1、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结论(第一批)
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结论(第一批)
淮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
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结论(第一批).xlsx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结论(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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