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党建为抓手,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扎根基层、服务发展,整体运行态势良好。但少部分社会组织法治意识缺失,出现逾期未完成换届、拒不接受年度检查、长期处于休眠状态、违规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淮安市民政局对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予以集中公开通报。希望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引以为戒,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守登记管理各项法律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运营、守信自律,合力维护健康稳定的行业生态。
案例一:淮安市天职天利职业培训学校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淮安市天职天利职业培训学校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且未按规定整改。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淮安市民政局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淮安市清江浦区军创职业培训学校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淮安市清江浦区军创职业培训学校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且未按规定整改。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清江浦区民政局依法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淮阴区火车头信鸽协会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淮阴区火车头信鸽协会连续多年不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但该协会法定代表人能够按照要求整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淮阴区民政局依法对该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四:洪泽县高良涧镇星光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登记名称为“洪泽县高良涧镇星光幼儿园”,因法定代表人意外死亡、其他负责人失联,导致该社会组织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且未能按规定整改。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洪泽区民政局依法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涟水县中亚职业培训学校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涟水县中亚职业培训学校连续2年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且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导致该社会组织日常运作陷入停滞,且未能按规定整改。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涟水县民政局依法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淮安市职工书法家协会盱眙分会”非法社会组织案
“淮安市职工书法家协会盱眙分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规定,依法予以劝散,责令其立即停止全部活动。要求该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签订《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承诺书》,保证不再以该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