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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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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临时救助、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乡村振兴、区划调整、地名管理、地名公共服务、界线管理、慈善、社会捐助、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市社会捐助中心(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市慈善总会。

简介

薛必猛,女,汉族,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硕士。